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大战略,是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的内在要求。改革是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根本动力。深化派驻机构改革,是推动纪检监察监督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覆盖的内在要求,是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
贵州省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围绕推进派驻监督有形覆盖和有效覆盖进一步发力攻坚,截至目前共设立派驻国企高校纪检监察组12个、省监委驻国企高校监察专员办公室35个,充分发挥了“派” 的权威和“驻”的优势,派驻监督全覆盖的范围进一步拓展,内容持续深化。
作为实行省监委驻监察专员办模式的高校,贵州民族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成立以来,聚焦深化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新要求,一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这个“魂”,从决策部署指挥、资源力量整合、措施手段运用上,强化党的全覆盖、全方位、全过程领导,保持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正确政治方向。坚持忠实履行党章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旗帜鲜明讲政治,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加强向上级纪委监委和学校党委的请示报告,严格履行各项报批程序和手续,推动纪检监察干部厚植初心、担当使命,确保党的领导在高校纪检监察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落实。二是坚持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承担着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使命,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三是坚持推进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与聚焦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相结合,加强高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实现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四是坚持推进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与高校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相结合,保障党的教育方针政策措施落实落细。五是坚持推进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与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相结合,把思想政治工作有效融入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各环节,维护学校政治安全和校园稳定。
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的头绪多、部门多、人员多,作为省监委驻监察专员办的高校,纵向对比人员力量、机构编制、监督力度有较大的提升。同完全派驻机构横向对比也存在一些自身的体制机制问题。比如,不敢监督、不会监督、不愿监督现象较完全派驻机构更为明显;内部运行和外部协作 “中梗阻”等问题更为突出;独立性不够、与上级纪委联系不多、监督执纪问责作用发挥不够有力等现实问题依然存在。但相较完全派驻机构而言,也有与被监督的学校各级党组织联系更为紧密、了解情况更为深入、沟通协调更为便捷、校内人才流动更为顺畅等优势。
基于以上实践和认识,我们认为深化派驻高校纪检监察机构体制改革,一是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教育引领纪检监察干部深刻认识赋予派驻机构监察权,既是权力也是责任。要准确把握纪检监察机构的政治属性,完善大学章程与监察法律法规、党内法规的衔接,理顺高校与党的领导、高校纪检监察机构与上级领导机关的关系,建立健全党对高校集中统一领导的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工作机制,确保党的集中统一领导贯彻到高校管党治党和办学治校的各个方面。二是强化派驻高校纪检监察机构与学校党委、职能部门及二级单位的监督与被监督关系,明确纪检监察工作与其他教学、科研、管理工作的协调关系,促进各方各尽其责、协同配合,发挥高校纪检监察机构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三是在健全符合高校纪检监察工作规律和特点的工作机制,在发挥“派” 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基础上,稳得住现有纪检监察干部、引得进熟悉学校各方面工作的高层次人才,打得通管理岗和专技岗、职能部门和二级学院、校内及校外等干部交流渠道,全周期管理和全过程整合高校内部各类要素,发挥思想教育、组织管理、作风纠治、纪律执行在高校纪检监察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网评员:刘轶